可以用我原本的駕照租機車嗎?
結論
光靠它不行。泰國承認的是依 1949 年日內瓦公約簽發的國際駕照,或另一個東協國家核發的駕照,而且要和護照、本國駕照一起隨身攜帶。把鑰匙交給你的店家,不是決定這件事的機關。
泰國承認的是什麼
兩種文件:依 1949 年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簽發的國際駕照,或另一個東協會員國核發的駕照。你本國的駕照單獨拿出來,兩者都不是。
泰國大使館把這件事定位為法律要求而非建議,而且明確說了你該帶什麼:國際駕照、護照和本國駕照,警察要求時一起出示。
租車櫃檯不是主管機關
店家會把機車租給拿不出這些文件的人。那是關於店家的事實,不是關於法律的事實。真正算數的查驗發生在路邊攔檢,而那時車已經在你手上一整週了。
所以「可是他們就租給我了」在接下來的對話裡沒有任何份量。櫃檯從來就不是決定你能不能騎車的那個機關。
如果你的駕照不符合資格
- 到你入境所在府的府級陸路運輸辦事處。
- 接受體能測驗。
- 上一小時的講習。
- 繳費——駕照 205 泰銖,加上照片與卡片印製 100 泰銖。
- 領取臨時駕照,效期 30 天。
請攜帶有效期至少六個月的護照、旅行社開立的住宿證明、一個月內由合格醫師開立的健康證明,以及同車種的外國駕照與經認可的泰文翻譯本。
值得知道的事
- 國際駕照必須是 1949 年日內瓦公約版本
- 另一個東協國家的駕照可以單獨使用
- 國際駕照、護照、本國駕照要一起帶
- 沒有合格駕照?30 天臨時駕照要 205 加 100 泰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