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裡可以吸菸,哪裡不行?
結論
室內由國家法律禁止,唯一的例外是一間確實隔開的吸菸室。真正會坑到旅客的是電子菸——在這裡電子菸不是被管制,而是輸入、販賣、使用都違法,而使用一次的罰鍰和在禁菸場所吸菸一樣,是新臺幣 2,000 到 10,000 元。
室內禁菸是法律,不是店規
《菸害防制法》第 18 條列出全面禁止吸菸的場所,而這份清單很長——各級學校、幼兒園與托育機構;圖書館、博物館與美術館的室內;醫療與照護機構;政府機關的室內;大眾運輸工具;銀行;體育場館;以及旅館、購物中心、餐廳、酒吧與夜店的室內。
最後那一項寫著一個例外,而且很窄——設有「獨立空調系統與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或雪茄館」的場所。一道隔板加一扇開著的窗不算。在第 18 條禁止的地方吸菸,依第 40 條處新臺幣 2,000 到 10,000 元罰鍰。
電子菸不是被管制,是被禁止
打包之前該讀的是第 15 條。任何人不得「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或廣告」類菸產品或其組件,而這正是本法用來涵蓋電子菸的類別。輸入就在那份清單上,所以這個裝置是在國境上出問題,不是在酒吧裡。
使用的罰鍰和在禁菸場所吸菸完全一樣——依第 40 條處新臺幣 2,000 到 10,000 元。這是從日本或韓國過來的人最容易踩到的規定,那些地方電子菸和加熱菸都很平常;在這一點上,臺灣比起兩個鄰居更靠近泰國。
在戶外並不等於自動獲准
第 19 條把同樣的道理延伸到室外——在文化機構、體育場館與遊憩場所,除指定吸菸區外禁止吸菸。該養成的習慣是去找有標示的位置,而不是把露天當成默許。
還有兩行值得帶著。法定年齡是 20 歲——第 16 條規定未滿 20 歲者與孕婦不得吸菸。而這些都不是店家給得起的:餐廳無法准許第 18 條所禁止的事,所以看起來很寬鬆的店不是在給你許可,而是在承擔風險。
值得知道的事
- 室內由國家法律禁止——餐廳和酒吧也包含在內
- 例外很窄:附獨立空調的密閉吸菸室
- 電子菸的輸入、販賣、使用都違法——不是單純被管制
- 在禁菸場所吸菸,或使用電子菸:新臺幣 2,000 到 10,000 元
- 在戶外請找指定吸菸區,不要自行認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