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可以退稅嗎?
結論
可以——同一天同一家店滿 2,000 泰銖,結帳時憑護照開立 P.P.10 表單,出境當天在報到之前先過海關查驗。
文件從收銀台就開始
門檻是含加值稅 2,000 泰銖,以每日、每店計算。付款當下要出示護照,請店家開立觀光客退稅申請書——也就是 P.P.10 表單——連同統一發票正本一起。收銀台沒開表單,機場就退不了稅。
每一張 P.P.10 本身也必須達到 2,000 泰銖以上,所以能集中在同一家店買完的,就不要分散。
機場的先後順序
出境當天的順序是嚴格的:先帶著商品和表單去找海關關員,再去航空公司櫃檯報到,因為商品可能需要出示。蓋完章之後行李才能託運。
退款本身在退稅櫃檯領取——金額在 30,000 泰銖以內,可領泰銖現金、銀行匯票,或退到 Visa、Mastercard、JCB 卡上。如果隊伍太長,也有投遞箱和郵寄的途徑。
和鄰近國家比起來
泰國採用的是和韓國、台灣一樣的「出境時申請」模式:店家啟動文件,國境完成手續。習慣可以直接沿用——收據收在一起、退稅商品放在隨身行李裡拿得到的位置、在機場預留時間。
唯一的泰式差異是每張表單的最低門檻。在韓國或台灣,一天的零星小額收據可以累加;在這裡,每一張表單都得自己過關。
值得知道的事
- 付款當下就拿護照要求開立 P.P.10 表單
- 先過海關再到航空公司報到——商品可能要出示
- 30,000 泰銖以內:現金、匯票,或 Visa/Mastercard/JCB 信用卡